(一)业务范围
缴费单位可以就以下申报数据提出冲账申请:
1、缴费单位错误申报但未扣款且不能自行作废的申报数据。
2、由于单位未及时申报,由系统批量产生应征的申报数据,单位认为不实要求冲账的。
(二)业务设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)
2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》的通知》(粤府【2001】1号)
(三)办理条件
申报数据已形成系统账册,不能在网上作废。单位确实因申报错误需要作废申报数据的,可以申请冲账业务。
(四)办理流程
1、缴费单位发生须冲账业务时,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,于办税服务厅受理,符合要求的办税服务厅出具受理回执,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。
2、业务办理完毕,缴费单位接到我局电话通知后,凭受理回执于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资料。
(五)提交资料
所有纸质资料如一份有多页的,单位提供的需首末两页盖章,并加盖骑缝章;个人提供的需每页签名确认。
1、《社会保险费单位应征数冲账申请表》。(一式二份)
2、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(一式一份)
3、缴费基数错误须冲账的须提供缴费基数计算证明材料(复印件,一式一份)
4、错误申报离职人员的须提供离职手续证明材料。(复印件,一式一份)
(六)受理地点:十楼办税服务厅
(七)办结时限:十个工作日。
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-12:00,下午2:00--5:30
(八)咨询电话:12366-2, 38832000
(九)查询网址:http://www.dh1546.com/
(bte365《省直社保费门前业务指引》2017年10月版,此前版本如与此版本内容不符,以此版本为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