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业务范围
税务管理机关不是我局的缴费单位:发生社保管理机构、缴费单位类型、行业分类变动的应向我局申请单位登记资料变更(其它项目如:单位名称、法人或负责人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等,必须到属地地税局登记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)。
税务管理机关是我局的缴费单位:除上述外,发生法人、单位名称等变更事项的也应向我局申请单位登记资料变更。
(二)业务设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)
2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》的通知》(粤府【2001】1号)
(三)办理条件
只有社保管理机构、缴费单位类型、行业分类三项发生变动的省直参保单位,才需要直接到我局申请变更。其它与税务登记相同的信息在属地税务管理机关申请修改,联系方式与联系人须向我局与省社保局同时申请变更,地税系统没有采集的信息需到省社保局申请变更。
(四)办理流程
1、发生变更业务时,须带齐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单位信息变更,我局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。
2、我局办税服务厅受理后,移交后台审批,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缴费人,缴费人凭受理回执到我局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资料。
(五)提交材料
所有纸质资料如一份有多页的,单位提供的需首末两页盖章,并加盖骑缝章;个人提供的需每页签名确认。
1、《税务登记》(副本)原件及复印件。(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,一式一份)
2、《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
3、相关变更事项的批准文件或证明。(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,一式一份)
(六)受理地点:十楼办税服务厅
(七)办结时限:五个工作日。
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-12:00,下午2:00--5:30
(八)咨询电话:12366-2, 38832000
(九)查询网址:http://www.dh1546.com/
(bte365《省直社保费门前业务指引》2017年10月版,此前版本如与此版本内容不符,以此版本为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