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重点税源企业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要求,现将启用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各有关企业登录账号见附件4中黄色标注内容(初始密码由税收管理员通知);(二)请有关企业下载所有附件,按照附件1和附件2指引,登录修改初始密码和操作使用直报系统;(三)从2017年8月份(7月份报表)开始使用网上直报系统填表上报。
附件2:广东国地税NTSS网上直报基层户操作指南-互联网纳税人端
附件3:插件问题解决方案
附件4:直报系统企业登录账户
bte365
2017年8月9日